永善法院大興法庭的三名干警平均年齡只有26歲,別看他們年輕,在調解案件中還真有一套。
原告胡某與被告付某本是一對恩愛的小夫妻,他們共同育有一個兒子付小某,平常夫妻二人在外打工,孩子由爺爺奶奶幫忙照料。
2013年,隨著原被告得到移民安置的60平米的宅基地,被告付某的母親提出要原告胡某出錢修房子,胡某因為拿不出錢,到2014年春節,胡某與付某打工回家,付某的母親對兒媳進行毆打,并將其攆出家門,便不再讓兒媳胡某進家門。被告付某因對母親言聽計從,所以與胡某分居生活。時至近日,胡某一紙訴狀將付某告上法庭,要求與其離婚,孩子由自己撫養。
庭審中,胡某稱到:經云南紅會醫院證明胡某因病切除了宮頸,所以有習慣性流產的危險,可能無法再生育,且自己非常喜歡自己的孩子,所以請求孩子歸自己撫養。而被告付某表示,若離婚,堅決撫養子女。
考慮到胡某與付某是有感情基礎的,由于“第三者”的阻礙,二人已分居一年,但是胡某現在無固定住所與固定收入。年輕的法官們抓住雙方心痛子女這一共同情感,從中國傳統婚姻家庭關系到現代婚姻家庭的生活反復做原被告雙方的思想疏導工作,經過調解后,原告撤回了申請,表明想和丈夫一起帶著孩子外出打工共同生活。
看著和好如初的年輕夫妻,法官們臉上蕩漾著喜滋滋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