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許世偉)“謝謝審判長,謝謝人民陪審員,謝謝書記員!”當兩個孩子的撫養問題得到解決時,當事人蔡某對法官這樣說道。
3月28日,永善法院檜溪法庭深入當事人所在地團結鄉新田村開展巡回審理,得知當事人蔡某家有難事兒,法官立刻前往。當事人李某原本是蔡某的兒媳,但因蔡某的兒子去世后,李某改嫁。在蔡某家時,李某便生育兩個孩子,改嫁后又生育三個孩子。李某改嫁的丈夫去世后,家境較為貧困,且李某要撫養三個孩子,便沒有對在蔡某家生育的兩個孩子盡到撫養義務。隨著蔡某夫婦年老,無法再承擔孩子的生活學習開支,蔡某、李某因孩子的問題產生了矛盾。
法官從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對蔡某、李某進行疏導。李某沉默許久,眼淚悄悄的從眼角溢出,輕聲說道:“孩子是我生的,我也心疼,但是我另外還有三個孩子,又沒有什么經濟來源,實在是因為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才會這樣,現在爺爺奶奶也老了,我只有盡量讓孩子少受苦吧。”
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蔡某與李某協商好,雙方共同照顧兩個孩子,盡可能讓孩子上好學、吃飽飯,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