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辦理武漢積分落戶,需不需要回原來的戶口所在地?
(資料圖片)
【回答】
根據原戶籍是在湖北省內、湖北省外,主要分兩種情況:
一、原戶籍在湖北省內(跑一次路)
1、網申通過后收到電子《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和短信入戶告知單;
2、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遷入地派出所或政務中心戶籍窗口辦理遷入(歸檔)手續,領取戶口簿或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表,不需要回老家遷出。
二、原戶籍在湖北省外(跑一到兩次路)
1、(可選擇窗口辦或者郵寄)拿紙質《準予遷入證明》或《入戶通知單》,窗口辦需要拿本人身份證。
① 如果拿到的是《準予遷入證明》:則需要回原戶籍地,拿著紙質《準予遷入證明》在公安機關開具《戶口遷移證》(可以找原戶籍地親屬幫忙辦);
② 如果拿到的是《入戶通知單》:無需回原戶籍地辦理遷出。
2、拿到《戶口遷移證》或《入戶通知單》后,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遷入地派出所或政務中心戶籍窗口辦理遷入(歸檔)手續,領取戶口簿或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