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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泉州中院召開“2022年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新聞發布會,發布《2022年度泉州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及2022年度泉州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泉州知識產權法庭于2022年成立,在2022年度營商環境監測督導中,泉州市“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指標位列全省標桿。2022年,泉州市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7056件,同比增長60.36%,審結6841件,結案率96.95%。泉州中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353件,同比下降18.24%,審結2267件,結案率96.34%。
魅蘭芬服裝產品圖片被盜案
魅蘭芬服裝有限公司邀請模特拍攝1999款羽絨服,拍攝圖片在電商平臺宣傳展示,并獨家許可泉州鼓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使用1999款羽絨服的攝影作品。深圳市淘麥麥服裝有限公司在“拼多多”電商平臺上開設的店鋪,盜用了1999款羽絨服攝影作品29張,鼓錘公司遂起訴至石獅市人民法院,請求淘麥麥公司承擔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石獅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淘麥麥公司未經鼓錘公司許可,在其經營的網店上使用了涉案攝影作品,用于商品宣傳及店鋪經營,侵害了鼓錘公司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判決淘麥麥公司賠償鼓錘公司經濟損失12000元。
斐樂體育商標權糾紛案
斐樂體育有限公司經授權取得第163332號“FILG”、第163333號“FILG”、第8114257號“斐樂”等注冊商標的獨占許可使用權。謝某、石獅市鴻濤兄弟服裝商行、張某鴻、張某濤、石獅市鴻濤飛翔服裝店,共同從事以“FILG”等侵權標識,作為商標經營服裝生產和銷售的經營活動,侵犯了斐樂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斐樂公司經授權取得對涉案注冊商標的獨占許可使用權,上述注冊商標現仍在有效期內,并經斐樂公司的推廣使用已具備了較高的知名度,斐樂公司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應受法律保護。謝某自2018年起先后多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申請注冊“FILG”系列商標,均因斐樂公司提出異議而不予注冊,第26157113號“FILG”商標亦已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張某濤曾因與本案相關聯的商標侵權行為受到行政處罰,“FILG”系列標識明顯屬于侵權商標。謝某、張某鴻、張某濤明知上述情況卻仍通過鴻濤商行、鴻濤服裝店共同實施涉案侵權行為,主觀惡意明顯、侵權時間較長、侵權規模較大,屬于源頭侵權、惡意侵權、重復侵權,應予以嚴厲打擊。據此,判決各被告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并賠償斐樂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300萬元。
(記者 洪亞男 通訊員 黃瑋鵬 黃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