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國網6月21日訊近日,成都市新都區法院依法審結一起騙取駕校學員“考試通過費”案,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據悉,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被告人李某虛構能夠托熟人幫助駕考學員通過考試的事實,多次騙取駕校學員的費用,先后騙取5人共計84000元。案發后,被告人李某對五名被害人進行賠償并取得諒解。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能夠幫助他人通過考試的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共計84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李某具有坦白情節,且自愿認罪認罰,案發后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并取得諒解,可以從輕處罰。
本案被告人李某利用駕校學員“求過心切”的心理,謊稱有內部關系可以幫助考生順利通過考試,進而實施騙取財物的犯罪行為。該案多名學員輕信李某可以托人幫助通過考試最終不但錢財被騙還耽誤了考試機會。該案系針對駕校學員的考試詐騙犯罪,對其他涉考類詐騙同樣具有警示借鑒意義。
當前正值高考和中考“雙考”的重要時節,廣大學生和家長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包過”“包上”等虛假承諾,對各類考試收費項目要仔細甄別,小心誤入陷阱。(文 梁康)